※ 綜論:「書法」有「法」→ 「書法」無限發揮!
◎ 「書法」有「法」:「毛筆基本法」與「書寫基本法」。
一、「毛筆基本法」→ 毛筆本身正確的基本原理與用法。無
論古今、中外、男女、老少,任何人使用毛筆,都應該遵
循「毛筆基本法」!
二、「書寫基本法」→ 以最簡捷用筆,寫出書法各體、所有
特色個別筆化空間的學問與功夫。個別線條與特色筆劃,
仍有相通的用筆原理與法則,最佳功夫與最後目標是 →
最簡捷用筆!
◎ 「書法」的整體發揮,大致分為「用筆」與「結構」→
「用筆」有法,「結構」表現無限發揮。
˙「用筆」正確是基本的。如果馭筆仍有問題,用筆仍有錯
誤,書法的表現與發揮,可謂一切免談。
◎「結構」可分為 1.「個別筆劃」結構 2.「單字」結構
3.「整體作品」結構。
˙「個別筆劃」結構,仍有用筆的基本方法與規則。「單
字」結構、「整體作品」結構〈書藝作品〉,可無限發揮
創作表現。
˙ 如同「音樂」 → 在基本音符的規範與規定內,可無限表現
創作樂曲。「書法」→ 也應該、也必須、也絕對可以,在
「毛筆基本法」與書寫用筆的基本法則與規範下,無限創
作發揮表現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