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書法「字」→ 是個別筆劃與線條的組合。書法一個「字」
的表現,可以無限變化發揮!
◎「書法、用筆有法」→ 結構表現可無限!
一、 用筆當然必須正確,符合「毛筆基本法」。
二、書法各體的「個別筆劃」特色線條,仍有基本用筆原理與
法則〈定為最簡捷用筆〉。在書「法」的範圍內,字的
〝結構〞,可無限表現發揮。
˙「大」字是三個別筆劃,橫劃、撇、捺的組合。用筆的基
本原理與方法相同,差別僅在提按變化的細微著墨,無論
美或不美〈個人觀點〉,字的組合結構表現,可無限變化
發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