˙ 錯誤用筆,著墨不僅失控,細微空間的著墨表現,必定也
無法確切填滿寫出。
˙只要能寫出來,即使多一、二筆或多一、二次提按,仍算是
正確用筆,只是並非最簡捷用筆。
※「書法」所有的書寫表現〈各體各家的所有表現〉,皆以
「正確用筆」為基礎基本,以「最簡捷用筆」為最高目標
與極致功夫。
◎「書法」書寫之法,最佳功夫的最高標準 → 最簡捷用筆
˙「書法」任何筆劃空間,讓我們各自探討與思考:毛筆最簡
捷用筆,填滿寫出的方法!無關對與錯,亦無絕對規定方
法,只是最佳用筆的終極目標。